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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校内结题结账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19-11-2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直属高校巡视和党政同审中发现2012-2013年的科研项目执行期已结束但未办理校内结题结账的情况,办理校内结题结账是该项目执行结束的标志。现决定开展项目校内结题结账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审计抽查未结题结账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

2.所有执行期已结束并在项目来源单位办理了项目结题手续,但未办理校内结题、结账的科研项目。具体项目请负责人登录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科研详情查看,凡是校内结题日期为空的均为未办理。(网址:202.115.67.43,帐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工资号后四位)。

二、办理时间

20191126-2020110

此阶段办理不提取管理费,超过则按《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三、科研项目校内结题、结账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期已结束并在项目来源单位办理项目结题手续,尽快前往科研院办理校内结题、结账手续,结题结账表格见附件2

1结题结账表格中涉及的项目经费等信息请以合同数据为准,到账经费数据以计财处的真实到款数据为准。

2校内结题结账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结题证明材料确因特殊原因出具或者项目经费未完全到位,在办理项目结题结账时,请补充情况说明,务必将甲方未能出具结题证明或者经费未完全到位的原因写清楚。(模板见附件3)。

2.项目实施期已到但是因项目延期等原因确实无法办理结题结账的项目,请补充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

四、项目结题结账结余经费管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科[2019]3号文件第八章五十七条规定:

已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委托单位)结题验收的项目,无特殊理由或无主管部门同意,3年内未办理校内结账的,计财处将依据科研院或文科处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项目自动结账,结余经费按项目组75%、学校25%进行分配。

五、联系方式

纵向项目:伍 倩,66367276,犀浦校区综合楼207

横向项目:郭芙蓉,66366273,犀浦校区综合楼207

 

附件:

1.未结题结账项目清单

2.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

3.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4.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情况说明

5.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科[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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