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版)》(西交校教〔2019 〕159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综合评议加分类别及标准
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之和不超过 3 分。综合评议加分类别及标准见表1。
表1:综合评议加分类别及标准
加分类别 |
加分标准 |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
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
省级学科竞赛奖 |
一等:1(分);二等:0.8(分);三等:0.5(分) |
其他科创活动 |
不超过1(分) |
个人专利 |
不超过1(分) |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
不超过1(分) |
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
不超过0.5(分) |
国家外语六级 (笔试成绩不低于510分) |
0.5(分) |
注1:
Ⅰ. 西南交通大学为参加学科竞赛或其他科创活动获奖的第一院校,方可认定加分;
Ⅱ. 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
Ⅲ.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
Ⅳ. 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目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认定后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Ⅴ.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对竞赛目录及加分值进行认定,但不超出学科竞赛目录和加分上限;
Ⅵ. 其他科创活动包括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学术组织等举办的学科类竞赛及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等科创活动,文艺、体育及其他社会类竞赛不能作为其他科创活动加分。
2.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
2.1学校认定的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加分目录清单详见教务处《2021 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竞赛加分目录清单》。
2.2对于参加其他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可参照国家级学科竞赛标准,经专家组认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2.3设置特等奖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分值按获奖等级依次顺延(如某赛事最高奖项为特等奖,获得该赛事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获一等奖按二等奖分值加分;获二等奖按三等奖分值加分;获三等奖的同学不加分)。
2.4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团队,按照参赛报名顺序,第一、第二、第三参与人按照相应加分标准申请加分,第四、第五参与人在相应加分标准基础上乘0.5的系数,其他参与人不加分。
3.其他科创活动
3.1参加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及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等科创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学院认定以下科创活动并制定相应加分标准(见表2)。
3.2未列举的科创活动,参照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加分标准(见表3),经专家组认定、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执行,酌情给予考虑加分,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
3.3其他学科类竞赛如与每年公布的国家级、省部级竞赛为同类竞赛,只取最高等级项加分,不重复加分。除学院认定的科创活动及加分标准(见表2)外,其他学科竞赛的加分要求与国家级、省级竞赛要求(见注1、细则2.3、2.4)一致。
3.4同一项目若参加了其他学科竞赛加分的,不再重复申请科创活动加分。
表2:学院认定的科创活动及加分标准
活动名称 |
加分标准 |
加分说明 |
结题优秀 |
结题通过 |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0.8 |
0.6 |
个人加分=加分标准/团队人数例如:4人组队参加国创且结题优秀,个人加分为0.8÷4=0.2。另项目负责人可乘以1.5的系数。 |
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0.6 |
0.4 |
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SRTP) |
0.4 |
0.2 |
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训练计划 (SITP) |
0.4 |
0.2 |
个性化实验 |
0.2 |
表3: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竞赛级别 |
加分标准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全国性竞赛 |
1 |
0.8 |
0.5 |
全省、片区性竞赛 |
0.4 |
0.3 |
0.2 |
校级 |
0.15 |
0.1 |
0.05 |
4.个人专利
4.1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同意,确定加分。
4.2国家发明专利单项加分及总加分不超过1分,实用新型专利单项加分及总加分不超过0.5分。
5. 学术论文
表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发表论文级别 |
加分标准 |
被SSCI 、SCI、EI、CSSCI 正刊收录 |
1分/篇 |
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
0.5分/篇 |
5.1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得超过1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2篇(加分标准见表4)。
5.2申请者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作者所在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论文为本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5.3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
5.4加分认定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见刊论文需提交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通知单不作为加分凭证。论文需提供由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查重报告,论文加分由学院负责审核,教务处复核。若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将取消保研资格。
6.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6.1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加分不超过0.5分,所有奖项及加分须为在校期间获得。
6.2参加文艺、体育竞赛团体类比赛的,校内范围内须代表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以上的须代表西南交通大学,并提供校体育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获奖证明。
6.3若参加的比赛取前六名获奖,则一等奖为第1名,二等奖为第2、3名,三等奖为4、5、6名;若取前八名获奖,则一等奖为第1名,二等奖为2、3、4名,三等奖为5、6、7、8名。
6.4文艺、体育类比赛分别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6.5社会工作特长加分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聘书等证明材料,任职期间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申请加分。除班级(团支部)干部外,其余学生干部职务原则上任期满一年才能申请加分。班级(团支部)干部按学期任职累计加分。
6.6社会工作特长加分最多加一项,不重复累加。
6.7未列举出的其他情况,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酌情给予考虑加分。
表5:文艺、体育竞赛加分标准
获奖类型、级别 |
加分标准 |
一等奖/冠军/金牌 |
二等奖/亚军/银牌 |
三等奖/季军/铜牌 |
国家级 |
0.5 |
0.4 |
0.3 |
省级、片区级 |
0.3 |
0.2 |
0.1 |
市级 |
0.1 |
0.08 |
0.05 |
校级 |
0.05 |
0.03 |
0.01 |
表6:社会工作特长加分标准
组织类型 |
加分标准 |
校级组织(校学生会、青志联、社联、校级媒体组织等) |
组织负责人(含副职):主席、理事等 |
0.5 |
组织中部门负责人(含副职) |
0.4 |
院级组织(学生会、新闻中心、青协、组织部、党支部) |
组织负责人(含副职)主席、支部书记等 |
0.5 |
组织中部门负责人(含副职)、支委、团总支书记等 |
0.3 |
院级特色工作团队 |
驻班党员、朋辈导师 |
0.4 |
班级(团支部) |
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 |
0.1/学期 |
其他班委 |
0.05/学期 |
各类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 |
组织负责人(含副职) |
0.2 |
组织中部门负责人(含副职) |
0.1 |
7.国家外语六级
对于国家外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10分的学生,给予0.5分加分,由教务网系统直接审核加分。
8.说明
8.1以上所有加分项目需上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等。
8.2本规定未尽事宜请遵循《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2019)》(西交校教〔2019〕159号)。
8.3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8.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