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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 关于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通知

来源:生命学院   作者:信网中心     日期:2015-09-29   点击数:  

生命学院2012级本科生: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启动进行2016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生命学院学生工作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流程

1、班级民主评议提名阶段(929日—1014日)

辅导员深入班级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主题班会等形式,按照《本科教育规范》规定的相关评选条件(附件1,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提名,并经班委会集体讨论后,提交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2),提出班级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在扬华素质网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辅导员审核推荐与学院审批推荐阶段(1015日—1017日)

辅导员老师结合学生书面材料对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同学推荐到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名额,结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产生本学院的本科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

学院评审完成后,对省级、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在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审批推荐阶段(1020日—1025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本科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名单,拟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生命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5929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附件1 本科教育规范

附件2 班级民主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