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我校 201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4级在籍本科生
2、2013级满足转入专业准入课程要求的在籍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参见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UploadFile/file/2015042208564873499.doc
三、招生计划、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及咨询时间:
详见附件二:2015年各学院转专业招生计划及工作安排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
第7周4月21日(星期二)至第9周5月4日(星期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在教务网提交转专业申请,并自行打印申请表,将书面申请表于5月4日(星期一)前交至所在学院。
申请地址:http://202.115.71.132/worksys/app/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公示
第9周5月4日(星期一)至第10周5月15日(星期五),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条件,完成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转出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转出学院将同意转出的学生申请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汇总交教务处教务科。
3、拟接收学院考核及公示
第11周5月21日(星期四)至第13周6月3日(星期三):拟转入学院遵照各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考核方式及相关安排详见附件二(由申请转入学院通知学生参加考核);完成转专业学生信息及考核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为5天)。
第13周6月4日(星期四)前,转入学院将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核汇总表、转专业申请表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4、名单公示
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第十四周后在教务网向全校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5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同学务必在教务系统登记个人联系方式,因此错过任何通知由学生本人负责;
2、转专业名单公布确认后,教务处会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工作,并将名单转发给各学院,学生应及时在教务网上查询个人学籍信息变更,并到转入学院报道;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教学活动仍按原专业进行,若有放弃课程学习及考试者,将遵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暑期实习按拟转入专业进行,由教务处排课中心统一调整;
5、获准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并在下学期开学初成绩出全后进行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二:2015年各学院转专业招生计划及工作安排
有意转专业的同学请随时留意教务网,部分时间安排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请留意附件二的更新时间),变更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转专业工作中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西南交通大学监察处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教务处教务科66366262、66366252
监察处:028-66366444
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