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本科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及《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1)具体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对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① 9月3日-9月6日——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和发展成绩
所有本科生(2018级除外)均须提交个人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材料,按照“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文件夹中包含个人综合素质成绩测评登记表(附件2)及发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发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格式为jpg、png、pdf均可,以“学号-姓名-材料内容”命名,论文材料需有封面页、目录页及论文正文。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备查。
② 9月7日-9月9日——班级汇总综合素质成绩材料,核查发展成绩加分材料。
由各班学习委员核查学业成绩,团支书核查发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完后原件归还,上交电子版),班长汇总所有同学个人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材料,完成班级综合素质成绩汇总表(附件3)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1天,无误后邮件发送至各年级助理处。班级提交材料需按照班级名称命名(例如:制药2017-01班);2015级提交的材料需按照专业方向分类。各位年级助理邮箱如下:2017级黄斌瀚 2531103273@qq.com;2016级朱萌 961956984@qq.com;2015级龚政 876833847@qq.com。
③ 9月10日-9月12日——各年级汇总综合素质成绩。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至年级助理处,包括个人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材料(附件2)和班级综合素质成绩汇总表(附件3)。将所有本年级同学学业成绩、发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年级范围内公示1天,无误后提交学生工作组,邮件发送至993595097@qq.com。
④ 9月13日-9月16日——学生工作组汇总,全院范围内公示。
学生工作组汇总给年级材料,审核发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全院范围内公示。
二、工作说明
1. 本科生综合素质成绩作为综合考核大学生、评选优秀个人、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等工作的依据,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对待。发现有谎报、作假情况,将取消本学年所有奖助金、各类荣誉评选资格。
2、学生干部加分需进行民主评议,提交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民主评议表(附件4)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和个团学组织指导老师处。原则上学生干部任期为一学年。2015级朋辈导师及驻班党员本学年不作为学生干部参与综合素质成绩测评。
3、各相关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提交,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加分。
4、学生须严格按照评奖工作安排执行,对逾期上报成绩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逾期提交加分申请材料视为放弃加分。
5、对发现有违反《本科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同学,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生命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