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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推优】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01期发展对象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团委   作者:     日期:2025-03-25   点击数:  

院内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西交团[2020]9号)(附件1),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5-01期发展对象团内推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2024年3月30日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取得党课培训结业证书的优秀团员。

二、推荐人选比例

推优入党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三、推荐人选要求

1、推优人选应当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发挥了先进作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推荐对象应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且结业时间距今未超过三年;

3、当前无挂科,即目前全部正考未及格课程均已补考通过或重修通过;

4、一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四、推荐人选流程

开展团内推优工作,即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应当严格参照《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实施细则》,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本支部团员召开支部大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拟推荐人选得票需超过应到会且有表决权团员人数的一半。具体流程请参照附件1第十五条之规定,会议记录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团支部团内推优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综合发展对象拟推荐人选积极分子期间综合表现及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确定拟推荐名单(差额评选),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五、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1、请各团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后,按照模板(见附件2)完成推荐名单,并指导推荐对象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以下简称《推荐表》),同时,团支部委员会应结合推优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如实填写《推荐表》中的<推优大会情况>及<团支部意见>,并完成《大会会议记录》(附件4),不得有涂改痕迹。

2、材料提交:《推荐名单》《推荐表》及《大会会议记录》(附件2、3、4)电子版请于4月7日(周一)下午17:00前以“年级-支部-发展对象名单”的格式命名并压缩发送至邮箱:smxydtzx2021@163.com文件名称不符合格式要求视为未提交),《推荐表》《大会会议记录》纸质版4月7日(周一)17:00前,本科生交至X2313B潘星宇老师处。

3、请各团支部严肃做好推优工作,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现实表现情况,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并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