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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生命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4-11-15   点击数:  

生命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奖项名称

评选范围

推荐名额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

1

穗港泰奖学金

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

1

江西校友会助学金

美洲校友会助学金

惠霞教育助学金

峨眉89扬华奖学金

1

四川国经奖学金(综合类)

1

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

1

NITORI国际奖学金(学校范围)

1

铁道·未来之星

2

“拓及”专项奖学金(学校范围)

本研

1

黄山教育助学金

本研

1

双优基金

本研

0-2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学金

奖项名称

评选范围

推荐名额

润方奖学金

本研

15 研2

立天助学金

2024级本

2

二、评选过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开展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工作。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4,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申请同学审批表(扬华系统导出打印,相关信息与一览表信息保持一致)及申请支撑材料请于11181200前交至辅导员处。同时,《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5)电子版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6)电子版请于11月18日中午12:00发送至邮箱smxyxsswzx_swjtu@163.com。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统筹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7

申请同学审批表(扬华系统导出打印,相关信息与一览表信息保持一致)请于11月18日中午12:00前交至辅导员处。同时,《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5)电子版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6)电子版请于11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mxyxsswzx_swjtu@163.com。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申请在新学院系统申请,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安排。

3.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为准。

6.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

7.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8.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9.原通知详见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dg300jb4-adjj-e1c2-a0bg-d5cc3525f4c2.shtml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