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全体学生:
为公平、公正、公开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评选工作,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下午14:30
二、评审地点
犀浦校区X2437
三、评审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
评审方式:现场PPT展示及答辩
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及《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1)进行评审。
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科创、奖励、社会工作等个人风采展示。
答辩时长:限时5分钟。工作人员现场计时,超时者将直接终止答辩。
答辩要求:候选人请于11月5日上午9: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smxyxsswzx_swjtu@163.com,邮件主题及PPT命名: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
答辩顺序:11月4日线上抽签决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方式: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扬华素质网系统后台数据及《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评审。
另:请所有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加入通知QQ群,群号682351449,后续通知将在群内发送
四、其他事项
1.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如未按时提交相关评审材料或无故缺席评审会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2.公示拟推荐名单前,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将再次对所有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复查,若发现有学术不端、不诚信行为的,直接取消当前批次及下一批次所有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