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在2024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同一学年内各类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兼得。
2、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4)。材料填写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应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学院学生工作组,但学院评议时仍需审核其评选资格。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评选流程为:
1.班级提出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6),《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7),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学院需审核《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附件7)及其附表所列材料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
4.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5.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及日期是否规范(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展示会进行忠忱班集体评选(关于集体荣誉的补充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后续发布)。
6.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其余事项
1.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竢实扬华奖章只附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日(即2023-2024学年)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请参见《项目分类表》附件10-12)。
班级(组织)报送材料(组织里评优的单独报送):
①《生命学院XX班级(组织)评优推荐名单》电子版(请核对好学号、姓名是否有误,特别是姓名有无错别字,否则影响奖状制作);
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按奖项分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
③班级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申请个人荣誉的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封面统一,见附件13。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10月14日(周一)下午17:00前报送至J3605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l0625@my.swjtu.edu.cn注意将班级里评优的和学生组织中评优的分开。
申请参评班集体评优的班级需提交: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申请集体荣誉的班级的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封面统一,见附件13。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10月14日(周一)下午17:00前报送至J3605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l0625@my.swjtu.edu.cn
2.注意事项
(1)请在开展评优工作前,班级奖励评议小组组织班级同学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并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根据《管理办法》,学生在荣誉称号的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评优时间安排
序号 | 事项 | 时间段 |
1 | 学生申请 | 2024.09.26-2024.10.08 |
2 | 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 | 2024.10.09-2024.10.14 |
3 | 学院审核及公示 | 2024.10.15-2024.10.24 |
(3)请各班级奖励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评议及审核。
专项工作联系人:李老师028-87603202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