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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生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4-09-25   点击数:  

生命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4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学院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生命学院本科生个人(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条件及名额分配

项目

评选条件(部分),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

集体评优

忠忱班集体

(一)班级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以身作则,并在班级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班风学风优良,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寝室文化和谐向上;

(四)积极组织开展有益同学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

(五)班级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六)班级同学在学习成绩、科技竞赛、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学生活动、寝室卫生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成绩突出。

先进班集体

特色班集体

个人评优

竢实扬华奖章

为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个人最高荣誉,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平均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5%以内。

三好学生标兵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5%以内,并且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好学生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15%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40%以内,在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参评学年任职一学期及以上。

明诚奖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态度端正,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一)有未解除纪律处分者

(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参评学年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三)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各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二、评选流程

1.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925-107日)

学生向班级/学生组织提出荣誉称号申请,各班级、学生组织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导师(或相应学生组织指导老师)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推荐工作。

由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对班级/组织内所有提出个人荣誉称号申请的同学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对其各类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评议结果,填写《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确定拟推荐人选。

2.学生(班级)系统申请(108-1011日)

个人荣誉称号经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后,拟推荐人选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阶段(1012-1016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相关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申请个人/班级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是否受到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4.院评审小组评审阶段(1017-1024日)

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的主要申请材料将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5.学校评审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院进行评审,由现专业学院进行网上审批操作。

2.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相关要求。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 “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6.原通知详见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h2a40ega-iae0-ebhd-bged-2agg0fbai1ih.shtml


专项工作联系人:曾韵芝028-6636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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