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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第九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12-12   点击数:  

12月11日上午午,学院党委召开本年度第九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会议由党委书记葛永明同志主持,学院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各系(中心)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等出席了会议。

葛永明同志以“让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党内法规在西南交大落地生根”为主题,带领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他首先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一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出发,结合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精神,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做好管党治党顶层设计、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完善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法规的背景、意义,及新出台的“两个责任”、“四种形态”、“三转”、“问责”、“线索移送”等五项制度建设情况。同时,他还介绍了五项制度制定(修订)的基本思路与考量,即注重统筹协调、符合上级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结合继承创新。随后,他向与会同志重点讲解了最新发布的五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内涵,指出:“两个责任”制度重在明确两个责任清单,适用于校院两级党委和纪委;“四种形态”制度要特别注意“四种形态”的新表述并自觉贯彻执行;“三转”制度重在“转”,一定要回归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提升工作效能;“问责”制度则主要针对校党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王顺洪书记指出的“四个短缺”问题,以问责倒逼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线索移送”制度则是为了加强工作联系和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学校范围内实现工作全覆盖、执纪无盲区。在讲解中,为使与会同志深入领会制度内涵,葛永明同志还援引了几起典型案例来阐释《条例》规定的应予以问责的情形,并重点指出,在《问责条例》指定的六种问责情形的基础上,针对学校实际又新增加了涉及学校全方位工作及履职不力这两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还特别强调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等情况,号召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坚决履职尽责。

集中学习后,与会人员就学习内容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大家表示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的精神实质,认真履行职责,从思想上、行为上坚决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严厉”。